第139期
(总第2062期)
安徽省政协办公厅 2008年6月14日
本期专送:合肥市政府办公厅
合肥市包河区政协委员刘咸棠反映,黄山路、宿松路、包河大道、徽州大道等新建改建的高标准城市道路,鲜见有与之相配套的高等级厕所,动辄十几公里的道路两侧甚至连一个临时公厕都难以寻觅,过往行人内急只能到墙角或绿化带的树后方便,实在找不到僻静之所,有人干脆就在路边方便,令人痛恨也令人痛心。 建议有关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,把沿路建设公厕纳入规划,尽快把公厕这样必不可少的配套设施完善起来,已有的厕所要树立明显的指示标牌,以解决群众出行如厕难问题,让文明随着现代化的城市道路一起向前延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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